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意見》將著力發揮價格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降低城鎮經濟社會運行基礎成本,不斷提高水電氣暖等產品和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權責界定進一步明確近年來,我國城鎮公用設施建設不斷加強,公用事業的覆蓋率和服務質量持續上升,取得了明顯成效。與此同時,部分地區水電氣暖行業安裝、維護環節收費項目多,一些企業收費項目設置不規范、服務意識不強、服務效率低下等問題仍然較為突出。
重點圍繞建筑區劃紅線內外工程建設、報裝接入、驗收開通、設施維護收費等,加快加大清理步伐和力度,取消不合理、不合規以及已納入定價成本的相關收費。”上述負責人說。
在中國城鎮供排水協會會長章林偉看來,《意見》對于供水行業發展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據悉,水價管理屬于地方事權的一部分,受各地水源狀況、經濟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影響,各地水價是不一樣的。近年來,勞動力、水源治理等成本持續增加,但部分地區10多年甚至20多年沒有調整過價格,治水成本提升導致水價倒掛的現象較為普遍。 “長期的價格倒掛,必然會產生一些加價的‘灰色地帶’。
促進公用事業健康發展.有用戶擔心《意見》實施后,清理取消了不合理收費,一些企業會將本應通過價格回收的費用計入成本,由此推動水電氣暖價格上漲。
對此,國家發改委上述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各地水電氣暖價格形成機制逐步完善,價格矛盾逐步理順,財政補貼機制逐步建立,隨著戶表改造工程和抄表到戶措施的實施,除部分地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施外,多數地區住宅建筑區劃紅線內供電供氣供暖設施運行維護費用已逐步納入企業經營成本,并未引起價格大幅上漲。